2020司法考试新增考点:2020司法考试备考考点:消费税法

副标题:2020司法考试备考考点:消费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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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税法

  (1)消费税的征收对象为应税消费品,主要为高能耗、高污染和高档消费品。

  (2)应纳消费品包括14类:

  ①烟;

  ②酒;

  ③高档化妆品;

  ④贵重首饰以珠宝玉石;

  ⑤鞭炮、焰火;

  ⑥成品油(含铅汽油除外)和用于调和汽油的主要原材料;

  ⑦250毫升以上排量的摩托车;

  ⑧小汽车;

  ⑨高尔夫球及球具;

  ⑩高档手表;

  ⑪游艇;

  ⑫木制一次性筷子;

  ⑬实木地板;

  ⑭电池、涂料。

  (3)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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