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司法考试新增考点|2020司法考试备考考点:特殊食品

副标题:2020司法考试备考考点:特殊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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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食品★★

  (一)保健食品

  1.保健食品要安全(保健品≠仙丹)

  保健食品声称有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2.保健食品两个目录(原料目录+功能目录)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应当包括原料名称、用量及其对应的功效;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不得用于其他食品生产。

  3.目录外原料的使用+首次进口保健品→注册

  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但是,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应当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是出口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上市销售的产品。其他保健食品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注意】目录外原料保健品+首次进口保健品(维生素、矿物质除外)→国务院食药监局注册。

  首次进口保健品维生素、矿物质→国务院食药监局备案。

  其他保健品→省、自治区、直辖市食药监局备案。

  4.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

  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5.保健品的广告

  (1)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2)其内容应当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并及时更新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目录以及批准的广告内容。

  (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1)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2)注册时,应当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材料。

  (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药品广告管理的规定。

  (三)婴幼儿配方食品

  (1)生产企业应当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

  (2)乳粉的配方要注册。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3)食品原料、添加剂、配方、标签备案制。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四)补充:食品添加剂的管理

  (1)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2)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

  (3)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4)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还要标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2020司法考试备考考点:特殊食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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