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司法考试考点,2020年司法考试备考考点汇总

副标题:2020年司法考试备考考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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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20年司法考试备考考点汇总

  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一)联系

  二者都属于国家对外关系的范畴,但二者没有隶属关系。实践中,在某一接受国执行职务时,领事机构受外交机构的协调性指导。同意建立外交关系即包括同意建立领事关系,但断绝外交关系,并不当然断绝领事关系。在两国尚未建立外交关系的情况下,领事关系的存在可对促进两国外交关系的建立起一定作用。

  (二)区别

  (1)使馆全面代表其国家与接受国中央政府进行交往和交涉,而领馆一般是与相应的地方政府进行交涉。

  (2)使馆是全面代表其派遣国,领馆原则上不能涉及派遣国和接受国之间的政治性问题,其职能主要限于商务、文化和侨民保护等。

  (3)使馆的工作地域范围为接受国全境,而领馆限于其辖区。

  (4)使馆的特权与豁免较领馆宽泛。

【篇二】2020年司法考试备考考点汇总

  一、管辖竞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贪 污贿 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

  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一般应当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其他机关予以协助。

  二、强制措施

  对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拘留后10日内作出逮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决定;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除无法通知的以外,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公安机关执行拘留、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

  三、委托辩护

  监察调查程序中,被调查人无权委托辩护人,职务犯罪案件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聘请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移送起诉的案卷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对已经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在执行拘留时告知

  四、监察证据

  监察机关依照监察法规定收集的物证、书证、被调查人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五、退回补充调查与自行补充侦查

  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补充调查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沿用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不再重新留置。

  六、不起诉

  人民检察院对监察委调查案件的不起诉决定,需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

【篇三】2020年司法考试备考考点汇总

  暂缓执行

  (一)概念

  暂缓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因法定事由的出现,人民法院依申请或依职权决定在一定期限内暂时停止执行的行为。

  (二)暂缓执行的情形

  (1)因执行担保而暂缓执行。

  (2)上级法院决定暂缓执行。

  上级法院基于司法监督权,纠正执行错误,可指令下级法院暂缓执行。

  (三)暂缓执行的效力

  (1)暂停执行措施:暂缓执行后,法院不得再采取新的执行措施。

  (2)维持原有的执行效果:暂缓执行前的执行行为仍然有效,不因暂缓执行而失效。

  (3)有条件的恢复执行: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法院应当立即恢复执行;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前阻却情形消灭的,法院应当决定恢复执行。

  (四)暂缓执行的期限

  暂缓执行的期限一般为不得超过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经院长批准后适当延长。对于执行担保中的暂缓执行,若担保有期限,暂缓执行的期限应与担保期限一致,但最长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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