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京法考考点-2019法考必备考点: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副标题:2019法考必备考点: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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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一)不法与责任要素

  1.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包括国家各级立法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行为方式:

  滥用职权:以行使职权的外观,实施实质的、具体的违法不当行为。表现:超越职权;玩弄职权;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任意放弃职责;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等。滥用职权罪可以由不作为构成。

  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应当履行且有条件、有能力履行但违背职责没有履行。包括擅离职守,马虎草率,粗心大意不正确履行。

  3.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重大损失”要求是一样的。一般要求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重大损失”与滥用职权行为、玩忽职守行为之是具有因果关系。是因其职责范围内的行为而引起,与其职务行为有关。“重大损失”在二罪中的体系地位不一样。在滥用职权罪相当于“情节严重”的情节要素(无需故意认识),而在玩忽职守罪中属真正的结果要素。

  4.责任形式:滥用职权是故意犯罪,直接、间接故意均可,要求认识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和滥用职权的行为内容。玩忽职守是过失犯罪,应当预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和玩忽职守行为及其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

  (二)法定刑升格条件:徇私舞弊的

  1.徇私:徇个人之私或徇单位、集体之私。

  2.舞弊分为两种情形:(1)分则条文规定了渎职行为的具体内容,舞弊只是对具体渎职行为的一种归纳与概括(绝大多数条文中的“舞弊”属于这种情形)。(2)分则条文没有规定具体的渎职行为,舞弊成为具有特定含义的具体渎职行为(如第405条徇私舞弊发售 发 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与第418条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三)法条另有规定的:法条竞合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符合398-419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枉法仲裁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 发 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环境监管失职罪,食品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毁损流失罪。按照该特殊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行为人不符合特殊法条主体要件,但符合渎职罪犯罪构成的,按照本罪定罪处罚。

  3.行为人具备特殊法条主体身份,但行为不符合特殊渎职罪的构成要件,却符合渎职罪的构成要件,按照本罪定罪量刑。

  (四)罪数

  滥用职权的行为同时触犯窝藏罪、故意杀 人、故意伤害、侵犯财产等构成要件时,属于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 赂,同时构成受贿罪的:构成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择一重罪处断。除上述罪名之外的,以渎职犯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五)追诉时效起算点:结果发生时。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当时没有发生,而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之后一定时间发生的,应从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追诉期限。

  (六)玩忽职守与丢失枪 支不报罪的关系

  丢失枪 支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玩忽职守罪;丢失枪 支不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玩忽职守与丢失枪 支不报罪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丢失枪 支不报告+严重后果=丢失枪 支不报罪。

  (七)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关系

  二者不是对立关系,是位阶关系。滥用职权的行为完全符合玩忽职守犯罪,但玩忽职守不符合滥用职权。

  1.相似点:行为方式上都包括不履行职责这种不作为方式;都要求造成严重后果。

  2.区分点:滥用职权罪是故意犯罪;玩忽职守罪是过失犯罪。【注意】认识上容易犯的错误是:将不作为的滥用职权罪当作玩忽职守罪。如警察在大街上看到歹徒抢劫,明知自己不制止会发生危害后果,却不制止。警察的这种行为不是玩忽职守,而是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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