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改革: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制度与政策》知识点汇总

副标题: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制度与政策》知识点汇总

时间:2021-10-19 15:07:17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房地产评估师# 导语】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即,因此目前这个阶段教材应该看完一遍,该强化一下自己对于教材考点的记忆,及时查漏补缺。®文档大全网为您精心整理了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制度与政策》知识点汇总,更多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资讯,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实时更新的内容。

【篇一】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制度与政策》知识点汇总


  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特点:

  1.按项目贷款

  房地产开发类贷款一般是企业按开发项目申请贷款,银行按该项目的生产周期及其资金占用量核定贷款额度,只能用于规定的工程项目,企业不能将银行贷款转移到其他开发项目中使用。

  2.贷款额度大

  房地产属于不动产,规划许可、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市政配套、施工建设等开发过程复杂、开发成本高、单位价值较大,决定了房地产项目开发需投人大量资金,企业和个人自有资金有限,银行贷款额度相对较大。

  3.贷款占用时间长

  房地产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生产环节多、建设周期长、室外作业受季节影响等特点。房地产开发产品的生产,涉及土地征用、前期开发、工程建设、设备配置等各个复杂环节。

【篇二】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制度与政策》知识点汇总


  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原则:

  (一)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实行权利主体一致原则

  因为房地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根据这一规定,对房地产转让和抵押的要求是:一是房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转让,同样地产转让时,该土地上的房产应同时转让。二是房地产转让或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与其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转让给同一人或单位。

  (二)房地产权属登记实行属地原则

  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申请人应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屋权屑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可见国家已经明确了房地产登记机关它只能是该房地产所在地的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而不能由当事人自由选择,这主要考虑到房地产是一项特殊的商品,它是不动产,采用属地登记原则便于管理,也是比较科学的。

【篇三】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制度与政策》知识点汇总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

  1)建筑管理。主要是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对各项建筑工程(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性质、规模、位置、标高、高度、体量、体形、朝向、间距、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色彩和风格等进行审查和规划控制。

  2)道路管理。主要是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对各类道路的走向、坐标和标高、道路宽度、道路等级、交叉口设计、横断面设计、道路附属设施等进行审查和规划控制。

  3)管线管理。主要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对各项管线工程(包括地下埋设和地上架设的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讯、燃气、热力及其他管线)的性质、断面、走向、坐标、标高,架埋方式、架设高度、埋置深度、管线相互间的水平距离与垂直距离及交叉点的处理等进行审查和规划控制。

  4)审定设计方案。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确认其符合规划设计要点的要求后,建设单位就可以进行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5)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建设工程施工图进行审查。(环球网校房地产估价师频道为您整理)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6)放线、验线制度。为了确保建设单位能够按照建设工程许可证的规定组织施工,建设工程的坐标、标高确认无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派专门人员或认可的勘测单位到施工现场进行放线,建设工程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线后,方可破土动工。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制度与政策》知识点汇总.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KlU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