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黑龙江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关于公布取得2015年第五批国家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资格库点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粮食管理 【发文字号】中储粮黑[2016]19号 【发布部门】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黑龙江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发布日期】2016.01.19 【实施日期】2016.01.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黑龙江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关于公布取得2015年第五批国家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资格库点名单的通知 (中储粮黑〔2016〕19号) 中储粮有关直属单位,有关市县粮食局、农发行: 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国粮调〔2015〕80号)、《关于2015年东北地区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粮调〔2015〕169号),《关于开展2015年第一批国家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库点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储粮黑〔2015〕342号)和《关于做好年加工能力30万吨及以上的水稻加工 1 / 2 企业纳入委托收储库点工作的通知》(黑粮储联〔2015〕116号)的要求,经收储库点自愿申请,当地中储粮直属库、粮食局、农发行审核,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黑龙江省粮食局、农发行黑龙江省分行联合确认,认定取得2015年第五批国家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资格的库点8家(见附件),现予公布。在启动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任务时,在已认定资格企业范围内选择。其他要求仍按《关于公布取得2015年第一批国家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资格库点名单的通知》(中储粮黑〔2015〕369号)文件执行。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黑龙江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2016年1月19日 附件: 2015年第五批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资格库点名单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f4d7fd92f3f5727a5e9856a561252d381eb2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