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讨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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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讨论制度



(一) 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

1、选择适当的在院、出院、死亡的病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讨论率(含会诊率)应达出院病人总数的15%以上。 2 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可以科内举行,也可多科举行。有病理检查的病例,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

3 举行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的科室必须事前做好准备,将有关资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讨论前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以便发言准备。

4 病例讨论会由主持科室的主任或主任医师主持,主管医师负责介绍和解答

有关病情、诊断检查、治疗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住院医师报告病历,最后由主持人做出总结意见,科室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入病案。

() 出院病例讨论

1、科室每月举行一至二次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例归档的最后审查。 2、出院病例讨论会,由主任支持进行,较大的科室可按专业组进行,由副主任医师主持,主治医师,经治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3、出院病例讨论会是对该期间出院的病案审查:1)记录内容有无错误、遗漏等;2)是否按规定顺序排列;3)是否符合病历书写规范要求;4)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5)是否存在问题,应取得哪些经验教训。

(三) 疑难病例讨论

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讨论会,经治医师和主治医师充分准备,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时确诊断,提出可行治疗方案。

(四) 术前病例讨论

一般手术经主治医师决定即可,但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负责组织,主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参加,重点研讨: 1 术前诊断及诊断依据。 2 手术指征。 3 术前准备及病员对手术耐受力的评估。 4 麻醉选择。 5 术式选择,术中注意事项,术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危险估计及预防对策。 6 术后可能发生的问题,并发症


及预防处理。 7 术后观察及护理要求。 8 手术人员组成及分工。订出手术方案、注意事项、术后监护等要求。讨论情况整理后记入病案。

(五) 死亡病例讨论会

1、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组织讨论。

2、特殊病例及意外死亡病例,不论事都属于医疗事故,都要及时单独讨论(当日完成),并报医务处和院领导。 3、属于尸检病例,应待病理报告后一周进行。

4、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有关医务人员参加,特殊及意外死亡病例

应请医务科参加,讨论会要有完整记录,整理后主治医师签字,入病案存档不得以死亡小结代替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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